开展2018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
工作情况
根据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《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8年春运客运票价检查的通知》(清发改价监函〔2018〕5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我局积极开展了春运客运票价检查工作,现就春运票价检查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领导重视
为加强对2018年春运票价监管工作的领导,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成立春运票价检查工作领导小组,由李智雄任组长,成员唐粤海、王瑾、罗坚、王长浩。具体工作由检查所负责实施。
二、认真开展春运客运票价检查活动
为开展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监管工作,督促各有关客运企业严格执行票价政策,我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,做到领导到位、思想认识到位、工作措施到位。检查组走访市区各客运企业督导做好春运客运票价检查工作,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规定严格执行,要求各企业认真落实、加强管理,确保春运票价稳定。
三、强化票价政策宣传力度,实施明码标价制度,接受社会监督
在春运前,检查组就规范售票(点)的明码标价工作,要求客运企业必须将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公路客运票价、车型、线路、里程、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在售票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;农村客运的客运车辆车厢内,对该车所营运线路的营运里程、票价、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,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票价,并在票价表附上“12358”价格举报电话,接受社会监督。通过在汽车站张贴通告等方法,向广大旅客广泛宣传公路客运票价政策规定、计价公式以及有关价格法律法规,进一步促进票价政策透明的全面提高。通过推广和完善明码标价制度,使客运票价管理工作逐步步入规范化、制度化的轨道。
四、检查的情况
从检查的情况反映,各被检单位都能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,在高速公路服务区、车站候车室等场所及时张贴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《关于加强2018年春运客运票价管理的通告》和《2018年春运期间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、零售商品价格行为提醒公告》,做好相关工作。客运企业积极做好公路客运线路票价备案及明码标价工作,并严格执行客运票价政策。
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
2018年3月8日